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走读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
川信职院学〔2020〕56号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加强走读学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川教〔2017〕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规定。
一、办理走读的条件
(一)家住广元市城区,且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二)外地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并能够陪同居住。
(三)因重大疾病需要办理走读的,须持二级甲等或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证明。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走读的,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并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
二、办理时间
(一)每学年初集中办理(每年9月份),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走读证有效期为一学年,期满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三、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在各系(部)领取并填写“个人走读书面申请”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提交3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因病申请走读学生需提交二级甲等或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证明;因其他特殊情况走读的,须持相关部门证明手续。
(二)家长认可
家长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辅导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所在系(部)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宿管中心)批准
学生持学生工作部开具的退房通知单到宿舍办理退房及走读证。
四、走读证的使用
(一)只限于进出校门时使用,不能用作其他。
(二)仅限走读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一经发现有将走读证转借他人或伪造、涂改走读证等情况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退费程序
(一)本人持当年缴费发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建设银行卡(限本人的)复印件一份交宿管中心登记。
(二)住宿费用待退费登记完成后由学院财务待统一退至本人建设银行卡。
(三)除晚报到学生未赶上办理时间外,其他任何理由未办理正式走读手续的责任自负,不再办理退费。
六、日常管理
(一)各系要定期对走读学生情况进行了解。
(二)走读学生应当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技能。
(三)走读学生须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日常情况。住宿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反馈至所在系。各系对学生汇报情况须记载备案。
(四)凡未办理走读手续且未到寝室住宿者均按“旷寝”处理。
(五)走读学生重新申请住宿须遵守学院宿舍管理相关规定。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学生走读管理办法》(川信职院学〔2007〕372号)文件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