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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020年12月01日 09:12 点击:[17252]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教师函〔2019〕4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发挥“名师引领,团队示范”作用,以教学模式改革为中心,以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动课堂革命,建设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示范引领、建优扶强、协同创新、促进改革原则,重点围绕学院高水平专业群、特色专业群、重点专业群、骨干专业群建教学创新团队,通过团队示范,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新台阶,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示范引领原则

质量为先,以点带面,支持基础条件优良、目标明确、思路新颖的教学创新团队优先发展,探索并总结可复制、可借鉴的教学模式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坚持产教融合原则

深度挖掘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内涵,注重专职教师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兼职教师理论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建立学院优秀教师与产业导师相结合的“双师”结构团队,构建产教融合下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有效实现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共享、资源共用。

3.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教学创新团队必须有明确的教学改革项目为实施载体,有明确的教学模式改革思路和实施途径,通过改革创新探索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和多方协同的团队发展模式,有效实现教学创新团队的协同发展,提升教学质量,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4.坚持质量优先原则

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企业岗位(群)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布局团队建设。规范遴选流程,竞争择优,严把质量关。注重过程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考核验收,保证团队高水平建设和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申报评选

(一)建设内涵

1.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

2.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研究与实践;

3.专业及课程教学诊改研究与实践;

4.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5.人才培养评价模式研究与实践;

6.教材改革研究与实践;

7.产教融合及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研究与实践;

8.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研究与实践。

(二)团队带头人要求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协作精神、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教学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任教师。

2.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

3.牵头建有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

4.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近3年内,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2)本人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优秀奖);

(3)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

(4)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院级排名第一,市级排名前三,省级排名前五,国家级排名前八)。

(三)团队及组成

1.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及若干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人数控制在8—20人, 其中团队成员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40%以上(限专任教师), 有一定比例行业企业相关成员人员;且1人仅限在一个团队,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团队成员。

2.行业企业成员应在项目建设中发挥实质性作用,必须在立项时明确其项目建设工作量或任务并接受建设期全过程监督。

(四)教学创新团队的申报与评选程序

1.团队申报。由各系根据专业发展规划,以专业(群)、学科建设为龙头,确定拟建教学创新团队专业(学科)方向,组织本系部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选拔。团队带头人根据需要组织团队成员,填写《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中必须明确团队建设期的主要任务和要达到的目标,交由团队带头人所属系(部)。

2.系(部)推荐。教学创新团队应当经系(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

3.学院评审。人事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系(部)推荐的候选教学创新团队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各团队方向修订其主要任务和建设达到的目标,并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

4.公示。拟建设的院级教学创新团队经学院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学院立项。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发文立项建设。

四、团队管理

1.教学创新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团队成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接受团队带头人的业务领导。团队成员在申请进出团队、进修培训、职称晋升、奖惩评优时应征得团队带头人的同意。学院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应增加团队带头人的评价权重,具体办法由系部自主确定。

2.学院设立教学创新团队专项建设经费,资助教学创新团队开展工作,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10万元/年/个,经费支出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使用范畴符合学院和国家相关规定,并凭正规合法票据报销,不得使用此经费向团队成员发放现金或实物奖励,经费使用由人事处负责审核。

3.学院积极推荐、重点扶持院级优秀团队申报省级及以上团队,成功申报教学创新团队的,学院给予团队一次性奖励,院级给予3万元(申报成功1万,建设期满且考核合格2万)、省级8万元、国家级20万元。

4.学院优先推荐院级团队成员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进修深造或访学交流,优先推荐申报教学科研项目和各类人才项目等,团队建设和加入团队纳入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考核和职称评审体系。

5.团队建设由人事处牵头,汇同教务处、质管处及相应系部共同开展学院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人事处负责经费及激励相关保障;教务处、质管处和相应系部对团队建设的任务、过程管控和最终建设绩效进行审核评审。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