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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值班规定

2020年12月01日 09:12 点击:[4381]

为充分发挥值班人员在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校区安全、稳定、有序,特修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值班主要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督促,值班规定不能代替各职能部门职责。值班期间,学院原有工作程序和纪律不变,凡属各职能部门管辖内的工作仍属各职能部门,凡属分管院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决策的事仍由分管院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决策。

二、院领导值班

1.学院领导实行轮流周值班制,由院办负责安排,每周安排一人,住雪峰校区。

2.值班期间实行签到制,签到地点:雪峰校区在2号学生公寓1楼宿管中心办公室,东坝校区在1号教学楼2楼学管办公室。

3.院领导值班职责:

深入课堂、宿舍、食堂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负责值班重点时段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检查指导重点时段全院值班人员在岗及履职情况。

负责组织召开并参加每天的值班工作例会(值班院领导、值班中干、值班辅导员参加)并督促填写值班记录表(附表1);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在值班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三、中层干部值班

1.学院中层干部实行轮流周值班制,由院办负责安排,每周雪峰校区安排二人(住雪峰校区)、东坝校区安排一人(住东坝校区)。

2.中层干部值班期间实行签到制,签到地点:雪峰校区在2号学生公寓1楼宿管中心办公室,东坝校区在1号教学楼2楼学管办公室。

3.中层干部值班职责:

协助值班院领导深入课堂、宿舍、食堂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协助值班院领导处理值班重点时段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及突发事件。

负责记载师生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当面或通过电话或OA系统及时向值班院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负责按各部门值班安排表检查重点时段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稳定等值班人员在岗及履职情况;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召开并参加每晚的值班工作例会并填写值班记录表(附表1)和相关问题反馈表(附表2)。

负责将在值班中发现的问题于当天通过OA系统书面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院领导督促整改。负责在值班工作交接会上,向下周值班中层干部通报当周值班情况和尚需解决的问题。

四、值班安排负责部门:

1.院办负责值班安排总表的制定和发布;负责值班情况的汇总,每周一汇总上周的待处理问题,并督促跟踪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负责组织每周值班工作交接会,参加人包括上下两周的值班中干、学生工作处处长、保卫处处长、院办主任和负责督查督办的工作人员,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完成,交接地点:雪峰校区在2号学生公寓1楼宿管中心办公室。

2.教学运行值班由教务处安排落实,辅导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由学生处负责安排落实,后勤保障人员值班由后勤服务中心安排落实,安保人员值班由保卫处负责安排落实,司机值班由学院办公室安排落实,确保值班用车。各职能部门于每周四之前将下周值班安排表报院办,院办每周五发布下周值班安排总表。

五、值班重点时段:

下午17:30-次日早上8:30。

六、值班要求

1.凡在值班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原则上不得请人替换值班。如确需替换值班,应经值班院领导批准,并在值班表上注明。

3.所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着装得体,不得酗酒、打麻将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4.值班车辆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车辆由值班院领导调度。如果遇紧急情况,经值班院领导同意,职工可自驾车处理,事后经院办核实,按《学院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给予补助。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时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6.各类值班人员值班出勤情况按月上报,按学院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七、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试行,原《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值班规定(试行)》(川信职院办〔2011〕6号)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