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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选举办法

2020年12月03日 03:12 点击:[13759]

根据《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川信职院工〔201930),制定本办法。

1.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设7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分工会推荐,学院工会委员会民主协商产生。

2.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院工会主持,由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选举时,到会正式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4.填写选票时,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上的另提名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含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若候选人因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多于应补选名额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重新选举产生。若第二轮选举仍没有选够应选名额,但已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并征得半数以上的代表同意,也可直接确定得赞成票多者当选,不再进行选举。

6.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后,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选票上的排列顺序向大会宣布。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7、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与会代表应严格按照要求写票和投票。

8、本选举办法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19日